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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暨2019年各类先进表彰会

2019-11-21 10:19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沪人社职[2019]276号《关于上海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日前,燃气行业协会在市燃气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召开了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暨2019年各类先进表彰会。出席会议的领导和人员有: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孙兴旺、市燃气行业协会秘书长郑何康、燃气公司培创中心负责人、行业内会员单位相关企业的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企业员工代表及行业协会、实训基地有关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燃气行业协会秘书长郑何康主持。

  会议第一项议程首先由郑何康秘书长宣读了沪职鉴中心函(2019)18号《关于同意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的函,接着布置了三项工作:一是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工作。行业内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经协会备案后,根据行业内企业的需求,开展三个职业(工种)六个等级的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工作,并与企业签订培训委托合作协议;二是精心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将作为本次行业内职业技能认定的评价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的理论知识、实务操作的鉴定考核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放工作;三是扎实落实激励机制。所有参加培训与认定考核的学员拿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后,相关企业应落实相应的技能等级薪酬待遇。有关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操作规定的通知会议结果后即下发。

  会议第二项议程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孙兴旺主任,精心解读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首先孙主任祝贺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成为上海市首批25家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试点单位之一。随后孙主任精心解读了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方案主要有六大特点,一是实行目前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中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二是执行备案制;三是评价机构自行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工作,并接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抽查监督;四是自主发证,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证书信息在人社部全国联网系统查询,相关证书全国通用;五是政策支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享有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等待遇,企业必须对取得证书的人员落实相应薪酬待遇;六是责任原则,评价机构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孙主任最后希望燃气行业协会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企业相互沟通、相互协调、努力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任务。

  会议的第三项议程由燃气行业实训基地、燃气行业协会培训部分别就2019年开展的上海市第三批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2019年组织开展的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两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企业、优秀组织者、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颁奖。

  会议最后郑何康秘书长表示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将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扎实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干工作的各项工作,希望燃气协会、培训机构、企业三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大家共同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员工技能水平,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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