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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开展《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宣贯培训

2018-10-23 09:17

  根据市住建委沪建标定〔2018〕478号文件规定,《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SHA6-41-2018)已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加强燃气行业对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的宣贯,市燃气管理处、市燃气行业协会于2018年10月19日在市北燃气公司1号楼4楼会议厅共同组织了开展《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宣贯培训,共有燃气行业各燃气公司、销售公司及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110人和市燃气处、市场管理总站、市燃气协会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宣贯培训。首先由市燃气处副处长莫非同志、市场管理总站汪一江科长分别向与会的同志们做了开班动员。然后工程造价专委会秘书长俞洋同志介绍了《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养护维修定额》编制基本情况、最后三位讲师对定额相关内容和软件配套进行了讲解。

  通过此次宣贯培训,加深了行业从业人员对定额应用的了解和认识,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为燃气行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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