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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天然气购销合同

2014-03-06 17:05 沪燃网

      为进一步做好天然气合理使用监管,规范天然气购销市场秩序,2月2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天然气购销合同(标准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文本》)。

  《标准文本》适用于天然气供应企业与城市燃气集团、直供用户参照签订多年、年度或短期天然气购销合同。此前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仍然有效。

  《标准文本》共21条,内容涵盖交付、年合同量、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质量和计量、调试和维修以及争议解决等。合同双方可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附件,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此前,国家能源局要求新增天然气利用项目要“先规划、先合同、再发展”,对于已落实气源的“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项目,要加强对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情况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天然气有序供应。《标准文本》印发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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