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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启动罐装液化气瓶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17-06-06 09:48 金山网

  针对夏季气温升高,燃气使用不当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且近期镇江市连续发生多起罐装液化气瓶引发的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6月5日上午,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市召开多部门联动会商会,合力启动推进罐装液化气瓶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安委会《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安〔2016〕31号)和江苏省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2017年第13号公告)精神以及我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中关于预测预警和专项督查方面的内容,通报了近期我市罐装液化气瓶爆炸事故的基本情况,分析了事故成因,提出了对策建议,会商下一阶段罐装液化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并邀请媒体记者就夏季居民安全用气常识专门采访了权威人士和专家学者。


  会上,就镇江市罐装液化气瓶爆炸事故,市应急管理咨询专家组专家、江苏大学法学博士夏民同志指出,罐装液化气瓶专项整治工作要从抓源头、抓过程、抓应急三个方面入手,全面检查燃气设备、用气设施安全使用状况,扎紧罐装液化气瓶充气、运输各个等阶段安全网络,坚决查处、依法取缔非法分装、违规使用罐装液化气瓶的单位和个人,并强化应急演练、舆情应对、教育宣传等工作措施,提高用气单位和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此类事件高发频发。就下一阶段镇江市液化燃气罐专项整治工作,市应急办副主任杨宏斌同志要求相关单位、部门:一是要强化牵头单位主体责任。以安委会为载体,住建、商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拿出我市关于罐装液化气瓶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预案,真正做到履职尽责、预防为先;二是要形成部门联动整治合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由住建、商务部门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我市罐装液化气瓶使用单位和居民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力争形成工作合力,防止“一抓就好、一松就乱”情况的发生;三是要开展多形式多维度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载体,对罐装液化气瓶安全使用常识进行宣传,重点加大对罐装液化气瓶发生气体泄漏和局部明火时如何科学处置的宣传力度,力争把隐患排除在初始阶段;四是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预案编制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完善本部门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做到“准备在早、预防在小”;五是要主动协调开展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确保联合执法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通过采访权威人士、专家学者和相关职能部门,并结合镇江市近期发生的罐装液化气瓶爆炸事故发现,从液化气爆燃易发部位看,多发于小型餐馆和老旧小区,尤其易发于城郊结合部和乡镇村组;从液化气爆燃的原因看,伴随着进入夏季,气温升高,当室温达到40摄氏度时,液化气罐内的压力会陡增至1.59兆帕,易造成钢瓶气阀松动,发生液化气泄漏,如遇明火极易引发爆燃;同时,液化气罐输气软管、接头老化、软化、松动、脱落,人为操作不当以及液化气罐摆放位置不科学,也是引发液化气罐爆炸的重要原因。


  市住建、安监、商务、质监、公安、工商、消防、食药监部门分管领导,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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