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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男子在液化气站内吸烟被拘两日

2011-12-21 08:39 未知

  广西河池市大化县某酒店的吴某等5人因图一时“过瘾”,在液化气站内吸烟时被当地消防部门抓个现形。12月20日上午,消防干警监督人员对吴某等人实施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河池消防部门介绍,19日上午,大化县消防大队干警对县海源液化气储备开展例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5名男子竟然在气站内的充气平台上吸烟,而在他们边上就挂有一块“禁止吸烟”的标识牌。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也许5人感受到了消防干警对他们的注意,一时间也停下动作,可环顾四周未觉不妥时又继续抽起。消防干警当即上前制止。经询问,5人均为某酒店员工,是来气站充装液化气的,因等待期间按捺不住烟瘾,于是就在一旁抽起烟来。当消防干警问及是否知道在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时,5人均回答有所了解,可当时无聊且烟瘾又起,所以胆大为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可依法进行罚款和拘留。鉴于吴某等人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已严重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当日消防干警监督人员依法对5人立案传唤,并于20日上午对吴某等分别实施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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