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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清远清城区将不再新建陶瓷厂, 明年底全面完成“煤改气”!

2018-07-11 09:12

  由于陶瓷生产废气污染带来的明显影响,清城区近年不断收紧对其监督,并出台方案整治。


  日前,清远市清城区出台《清城区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


  此方案旨在推进清城区陶瓷企业加快燃料路线改造,用天然气替代煤炭做燃料(简称“煤改气”),加快推动辖区陶瓷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和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


  《方案》提出,今年清城区将完成36条陶瓷生产线“煤改气”工作,明年底全面完成所有陶瓷生产线“煤改气”工作。


  严格标准,建立监控平台全面推进“煤改气”改造


  目前,清城区共有16家陶瓷企业,建成陶瓷生产线99条,在产生产线79条。去年,清城区已完成19条生产线“煤改气”工作。


  《方案》提出,清城区将由清城区环保局牵头,源潭镇和飞来峡镇配合,严格执行清远市出台的陶瓷行业废气污染物新的排放标准,对全区陶瓷行业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进一步收严,并参照新规定按月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3项污染物指标进行实际排放总量核定,实行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控制,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陶瓷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同时,全区陶瓷企业须进一步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取消烟气旁路,并于8月31日前全面规范设置陶瓷企业排放口数量、口径、高度等详细规格。


  根据《方案》要求,清城区将建设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平台。今年9月1日前全面实施陶瓷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第三方运维,加快清城区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并与市环保局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并将监测数据、视频图像通过计算机设备、专用通讯网络快速、准确、完整地传输到区环保局的在线监控管理平台。


  此外,清城区将协调燃气公司,做好气源保障工作,在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履约责任的基础上,确保按时按量按质持续供气。


  政策扶持+产业引导明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


  在进行“煤改气”改造过程中,清城区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凡“煤改气”项目按要求进行“煤改气”后,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以及符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条件的,按照技术改造有关政策,优先纳入技改项目库,优先享受技改扶持政策。


  同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清城区将不再新建陶瓷厂(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清城区陶瓷企业必须积极推进“煤改气”,暂未实行“煤改气”的,必须积极进行技改,确保清洁生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进行严格的环保监测,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方案》还提出,清城区将由区环保、安监、经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指导,及时解决相关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所有停产生产线必须完成“煤改气”改造,且经区发改、区环保、区经信等部门验收通过后才能申请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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