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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查获6辆非法“油改气”私家车 罚款1万

2017-05-23 09:37

  据海西晨报报道,为节约油费,他们送私家车到外地“动手术”,进行非法“油改气”。省下了油费,却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市公安局特勤大队针对私家车“油改气”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4月中旬以来,已查获6辆非法“油改气”的私家车。5月16日,厦门警方对外通报了典型案例。


  案例


  为节省油费将车“油改气”


  4月18日7时许,一辆厦门牌照的小轿车出现在曾厝垵北路,特勤大队民警发现,该车涉嫌非法“油改气”,遂将该车和驾驶人控制住。


  现场,驾驶人何某颖(男,43岁,厦门人)对非法改装行为供认不讳。他说,为了节约油费,他于2011年在宁夏找人把车改装成油气混合动力,并未到车管所变更登记。


  5月2日,何某颖在民警监管下,将车送至专业公司拆除天然气瓶,将车辆恢复至改装前状态。


  无独有偶,4月24日15时许,特勤大队民警还在黄厝查获一辆涉嫌非法“油改气”小轿车。打开该车后备厢时,民警发现一个气瓶躺在里面,打开引擎盖时,发现里面加装了多条用于输送天然气的软管。驾驶人李某龙(男,27岁,河南人)供述,他于今年2月在河南找人将车改装,未到车管所做变更登记。4月27日,在民警监管下,李某龙将车辆恢复至改装前的状态。


  处罚


  责令恢复原样并罚款1万元


  类似的非法“油改气”行为,自4月中旬以来,市公安局特勤大队已查获6起。


  民警表示,所谓的“油改气”,就是部分私家车的发动机燃油供应系统由汽油改为天然气的现象。这样改装虽然能节省一些油费,但目前该改装技术标准尚未统一,缺乏有效监管,上路行驶和库内停车都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非法“油改气”,当事人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民警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擅自改变已登记机动车构造属于违法行为”的规定,他们对违法车辆分别做出责令恢复原样,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理。


  据警方了解,目前厦门市非法“油改气”车辆并不多,但特勤大队还是从社会安全角度出发,紧盯这类违法犯罪苗头。此前,民警在走访征询多部门意见的同时,对市内多家加气站进行摸排,掌握了多辆非法“油改气”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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