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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布LNG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2016-12-08 09:05 证券时报网

  近期,交通部发布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LNG)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包括长江和西江水域在内的9个示范项目被列入其中。

  截至目前,我国内河已建成的LNG动力船舶120余艘,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正在开工建造的有500多艘;配套加注设施方面,已投入试运营的船用LNG加注站2座,已建成和在建的10余座;相关产品和技术方面,国内主要发动机生产企业已研制生产出各种功率的LNG单燃料和LNG柴油双燃料内河船用天然气发动机,并在配套船舶设计制造、储罐、控制系统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首批LNG试点示范项目进展顺利

  2014年交通运输部印发《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和《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2016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首批试点示范项目进行了动态调整,共实施15个试点示范项目。

  目前,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已建成LNG动力船舶72艘(在建81艘)、港区LNG动力车辆750辆、港区LNG加注站7座、内河LNG加注站9座(在建2座)、LNG移动加注船1艘(在建1艘);其余大部分LNG动力船舶已完成图纸设计,正在审图或准备开工。

  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船舶运输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纪永波表示,除部分项目滞后外,首批LNG试点示范项目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二批试点创新运营模式

  今年10月,在总结首批试点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共实施9个试点示范项目,期限自2016年至2018年。

  “与首批相比,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呈现出几个新的特点。”纪永波表示,一是拓宽了试点示范的广度和深度,如将开展试点内河客船应用LNG、探索船舶LNG储气罐整体更换的加注方式等工作;二是在运营模式上更具创新性和推广价值,如将上海佳豪的全产业链控制型发展模式纳入示范项目;三是更注重在盘活存量资产中发挥作用,如湖南、湖北等省探索以推广LNG应用为抓手,盘活已建液体化工码头等存量资产;四是注重在港航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如珠海港集团的“车船齐推、港站配合”的水运应用LNG方式,对推动港口绿色转型发展具有代表性。

  纪永波表示:“今后,随着船舶排放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内河LNG应用的步伐将逐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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