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燃气资讯 > 燃气资讯 > 正文

影响居民用气要求提前告知

2014-10-24 16:28 法制日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采取停限供措施,特别是可能影响居 民用气 时,须提前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通知要求,供气企业和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制订完善不同供应水平下的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到用户的减停供次序,始终坚持民生第一的保供原则。

燃气资讯
 
热度排行
 
 
公示公告
 
友情链接
主管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主办单位: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沪ICP备:沪ICP备1001982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