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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 拟由2.00元调至2.80元

2012-03-26 08:39 未知

      经国家发改委、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批准,哈尔滨市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3月25日举行。哈市居民天然气价格拟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调至2.80元/立方米。低保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听证会上,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陈述了定价听证方案,并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经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审核,哈市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为2.595元/立方米。依据定价成本测算,按规定加上净资产利润和销项税,居民天然气价格应调至3.11元/立方米。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考虑到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承受能力,拟定居民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调至2.80元/立方米,涨幅为40%。年调价额约为7900万元。经测算,居民天然气价格上涨幅度40%,将影响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38个百分点。
燃气企业提供的资料显示,哈尔滨市现行居民天然气价格于1997年5月制定。近年来,受国家天然气油田出厂价格和水、电、人工、材料等各种价格上涨因素影响,以及哈尔滨市实施煤气置换天然气工作的全部完成,使得供气成本大幅增加。
听证会上,来自全市包括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代表、政府部门代表在内的的23位听证参加人(缺席的2位听证人提交了书面材料)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原则同意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但调整标准和幅度不宜过高,要充分考虑普通市民和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部分参加人建议,居民使用天然气应优质优价,可考虑运用价格杠杆实行阶梯价格;建立应急储气措施,切实保障燃气供应;企业要注重增收节支,挖潜增效,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收缴力度;政府应从民生为本的角度出发,对天然气企业、用气居民实施价格补贴。
会后,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呈报市政府审批。
据悉,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其生活用气价格此次不作调整,仍执行现行的2.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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