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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牧区将用上液化石油气

2020-11-04 07:48

  近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农牧区推进液化石油气微管网供气技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采取企业和用户共建、企业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全力推动液化石油气微管网在青海省农牧区的顺利实施。


  据了解,液化气微管网作为小型分布式能源供气技术,适用于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用能成本过高或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较低的广大农牧区村庄及乡集镇,在村庄较集中分布的地区具有一定优势。发展液化气微管网对于改变农村生活用能消费方式,调整优化农牧区生活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农牧区大气环境,整体提升燃气安全用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青海省液化气微管网试点已成熟,技术可行,使用经济,是适宜在农牧区发展清洁能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之一。项目试点实施过程中,企业积极性较高,广大农牧区群众对该项技术较为认可,群众使用意愿较强。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农牧区液化石油气微管网项目实施以县区为单位,采取特许经营管理,将完善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体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措施,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对项目实施户提供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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