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燃气安全 > 安全聚焦 > 正文

严惩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即日起开展专项整治

2020-04-01 08:45 苏州日报

  近年来,居民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操作不当,安全意识不强,气瓶的来源不正规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昨天下午,姑苏区召开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即日起至12月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严控“黑气”市场源头,严厉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居民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意识,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


  古城区部分区域因道路狭窄,无法铺设天然气管道,近3.7万户居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这些居民中又有相当数量在使用违规气瓶。这些钢瓶质量无法保证,气源掺加杂质,且缺少安全用气环境和设备安全检查。不知情的老百姓购买了,犹如把一颗定时炸弹放在家中。此次专项整治,将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及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流转使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整治即日启动,在前期摸排基础上,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各街道等将联合开展入户排查,联合整治,做到即查即改,逐步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日常网络监管,突击检查,投诉举报等机制,实现长效管理。重点打击城中村周边的流动“黑气车”、背街小巷“黑气贩”的违法行为,通过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形成震慑效应,杜绝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现象。


  同时,为广泛发动群众,深挖“黑气”窝点,姑苏区住建委燃气办设立了有奖举报奖励。对于市民提供的无证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非自有钢瓶或违规钢瓶;发现存储违规气瓶或超量存储;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运输车辆违规运输非法瓶装气或不在合规地点装卸钢瓶;向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企业等线索,情况属实的,将给予100元至800元不等的奖励。


燃气安全
 
热度排行
 
 
公示公告
 
友情链接
主管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主办单位: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沪ICP备:沪ICP备1001982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