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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发布

2014-09-28 19:36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日前,《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发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30531-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的范围包括了中餐燃气炒菜灶、炊用燃气大锅灶和燃气蒸箱三类产品,其中:1级是目标值,达到1级要求的产品是先进、高效产品;2级为产品节能评价值,达到节能评价值的产品是节能产品;3级则为产品的能效限定值,也是市场准入的最低限定值。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会促进我国商用燃气灶具产品技术提升,提高燃气为能源的燃烧器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燃气燃烧器具节能减排政策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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