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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举行2012年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开标仪式

2012-10-26 09:04 国土资源部

  2012年10月25日,国土资源部举行2012年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开标仪式。本次招标共推出20个区块,总面积为20002km2,分布在重庆、贵州、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安徽、河南8个省(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与已具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内资企业和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均可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2个区块。

 

  至2012年10月25日投标截止时间共接收到83家企业的152套合格的投标文件,20个区块中最多的接收到13套投标文件,最少的接收到2套投标文件。19个区块投标人达到3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入公开开标及后续程序。1个区块由于投标人不足3家,未达到法定要求,不予开标。

  本次页岩气探矿权出让采取公开招标,首先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国土资源部举行开标仪式,进行开标。开标仪式结束后,将转入评标阶段。评标将从勘查部署、资金预算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由评标专家组对投标人的勘查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排序,评出中标候选人。国土资源部经过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另悉,本次招标出让的探矿权有效期为3年,年均勘查投入应达到每平方公里3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钻达目的层的预探井等钻探工程量最低应满足每500平方公里2口。同时,中标人要对其勘查实施方案确定的勘查投入、工作量以及进度等内容做出书面承诺,作为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页岩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非常规油气资源,已成为全球油气勘查开发的新亮点。近年来,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全国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及有利区优选”,评价了我国页岩气资源潜力,并优选了勘查开发有利区。本次招标的区块均处于有利区内,具有一定的勘查潜力。国土资源部在报经国务院批准页岩气为新矿种之后,公开招标出让页岩气探矿权,为具备经济和技术实力的多种投资主体进入页岩气勘查开发领域提供机会,意在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加快我国页岩气勘查开发进程,使这一清洁能源早日得到利用,增强能源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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