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燃气资讯 > 燃气资讯 > 正文

燃气热水器超长服役普遍 用户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2011-12-13 08:37 未知

  寒风凛冽,洗个热水澡,是件十分惬意的事情。但是,您家的热水器是否超期服役?使用20年以上该不该报废?这些“超长寿”的燃气热水器,或许在您舒服地洗澡之时,却将危险悄悄地带到您的身边。
  在日前举办的一个活动中,出现了大量超期服役的燃气热水器,其中近三分之一的用户超过标准规定年限,部分热水器达到20年以上。专家指出,燃气热水器超期服役,暗藏着许多危险,用户的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每年冬天,因使用燃气热水器导致煤气中毒的事情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因此推出回访老用户、检查旧机器质量的活动。然而,回访结果令厂家喜忧参半,喜的是有些电器使用超过20年产品质量依然过硬,忧的是大部分用户依然没有更换意识,为安全埋下隐患。
  对于家用燃具的使用年限和如何判废问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有明确的说法:“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规则中还提到,有的燃具判废年限可到10年;而如果燃具的判废年限在产品中有明确标示的,可以以企业标示的为准,但一般不能低于8年的规定年限,换句话说,8年至10年基本上已经是底线。
  专家认为,由于多数用户并不掌握燃具维修方面的知识,因此最好还是到了判废年限直接更换,以减少隐患。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相当数量的消费者并没有意识到家电超期服役的潜在威胁,大范围超期服役产品短期内无法根除,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在规定使用年限之外,增加“定期检查和监管”条款,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燃气资讯
 
热度排行
 
 
公示公告
 
友情链接
主管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主办单位: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沪ICP备:沪ICP备1001982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