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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

2020-07-29 09:50

  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汛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294人(次),聘请安全专家2390人(次),检查企业6261家,发现违法行为25778项,下达执法文书3137份,拟对1064家企业的1883项违法行为实施立案处罚。


  据了解,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专门制定了《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共分为重点检查、持续检查和巩固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部署安排,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全部下沉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期间,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时调度全省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全面实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沟通会+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聚焦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5个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三到位”、特殊作业和外来承包商管理、风险管控制度建立运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高危行业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以及应急管理部关于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中规定的内容。并且优先检查安全风险较大、易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者近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举报经查属实的企业。省市县三级执法人员对55家事故或者举报属实企业进行了重点执法。


  为了加强执法督导,推动责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专门成立了3个执法督导组,分别负责对5至6个市进行执法督导,每市抽查不少于1个县(市、区)。执法督导期间,在聊城、烟台、临沂3市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各市重点执法检查进行部署和培训。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的方式,重点检查了16个市的30家企业。据统计,查处违法行为378项,拟对16家企业和5名自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行政处罚金额64.16万元。


  此次重点执法检查活动中,各市还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不同执法检查方法,确保了执法成效。济南市在全市范围开展2次异地执法,在执法力量薄弱的功能区开展2次“下沉式”执法,在执法薄弱的区县开展2次“帮扶式”执法。淄博市开展了市县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采取“2+2+2”模式(2名市局执法人员+2名区县执法人员+2名安全专家)进行执法检查。聊城市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观摩、指导、监督执法检查。临沂市开展了执法夜查行动。德州市开展了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青岛、枣庄、东营、烟台、日照、滨州等市开展了异地执法检查。在突出各地实际的同时,又确保了执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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