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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挂牌警示

2019-07-17 09:26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探索实施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积极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主动战。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粤应急规〔2019〕1号)有关规定,省应急管理厅以省安委办、省减灾办名义联合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单位),认真排查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制度,按照统一工作安排,分两批向全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管控情况。7月12日,广东省水利厅、应急管理厅、气象局、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率先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警示重大风险63处。7月15日,广东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再警示重大风险63处。此次重大风险挂牌警示活动共警示重大风险126处,其中:安全生产类风险73处,自然灾害类风险53处。挂牌警示期为12个月,各重大风险均已采取管控措施,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将及时公布。


  实施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是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之一,是广东省做好风险预控、实现关口前移的创新举措,对广东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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