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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燃气公交车、出租车纳入民生用气保障范围

2018-09-19 09:27

  9月14日,从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上获悉,燃气公交车、出租车纳入民生用气保障范围,不得列为压减用气对象。


  据介绍,河南省今冬明春供暖季天然气供需形势依然严峻,截至8月底,河南省天然气表观消费量73.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3%,呈“淡季不淡”的态势,预计供暖季天然气需求量仍将较快增长。“但在用气高峰期,民生用气只占全部需求的约40%,这一部分需求是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满足,也是必须满足的。”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去年入冬以后,天然气供应紧张,个别地市出现燃气公交车、出租车排队加不上气的情况,我省今年将指导城镇燃气企业把燃气公交车、出租车纳入民生用气保障范围,并鼓励在用气高峰期,采取错峰加气、提高加气价格并给予相应财政补贴等配套措施,或者推广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有序引导减少车辆加气需求,避免出现加不上气、排队加气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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