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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监管局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7-01-04 09:21

  2016年以来,上海市安全监管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授权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以及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二证合一”。自2016年6月1日起,对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证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式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二证合一”。印发有关文件,明确各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颁证工作,市安全监管局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负责上海化工区内企业颁证工作,全市统一使用市安全生产审批系统进行审批;加强对各区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许可文书、审查要素作了进一步明确,对审批系统流程进行了操作演示培训。二是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第三方技术审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许可证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进一步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在许可审查中的技术监督作用;对危险化学品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与第三方共同实施并联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确定了相关行政审批的流程、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形成工作流程图;根据最新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完成对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核对、修改和完善。三是加速推进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发布关于提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即将到期企业的公告,分别对2016年12月底前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仓储、批发带储存设施、加油站)共计325家名单和2017年6月底前许可证即将到期的145家名单予以公布。在上海安全生产网站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查询页面。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已办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余件。
  下一步,市安全监管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加强许可审查颁发管理。一是不断优化行政许可审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督促、指导4家第三方评审机构做好评审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透明度和专业性。二是抓紧启动生产许可委托上海化工区及有关区实施的试点工作。会同上海化工区管委会探索依法委托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具体路径,同时选定1-3个区先期实施许可委托工作。三是对2017年下半年、2018年上半年许可证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梳理,发布提示性公告,督促企业及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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