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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公布4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3-03-07 08:3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青海省委省政府33条具体任务措施,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近日从2022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选取4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案例涵盖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铝加工、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达到“处罚一家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警示教育目的。


  案例一:青海万顺新型环保燃料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2022年3月25日,湟中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获一辆由互助县万顺新型环保燃料有限公司开往黄南州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车辆,查获甲醇类燃料用生物油24桶共3.75吨。互助县应急管理局接到违法线索移交后,依法对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该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该公司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4758元,并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主要负责人李某某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都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凡是与危险化学品这些环节有关的企业都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相关活动。本案是一起跨部门、跨地区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是近年来部门间、地区间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的成果,今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


  案例二:湟中橝居香工艺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2022年6月4日,湟中区应急管理局在对湟中橝居香工艺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第6号令)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湟中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对该企业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可燃粉尘在与空气混合形成粉尘云后,遇到点火源就会引发爆炸,具有爆炸威力大、爆炸温度高、破坏力强的特点,易引发大范围火灾、造成局部严重炭化和人体严重烧伤。近年来国内发生过“8.2”昆山粉尘爆炸事故等多起影响重大的粉尘爆炸事故,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研究制定了粉尘涉爆6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持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转型执法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湟中区应急管理局聚焦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时发现涉爆粉尘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有效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案例三:刚察县燊鑫源砂石料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2022年5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和刚察县应急管理局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矿山采场存在台阶帮坡角大于设计角度、上山运输公路实际纵坡角度大于设计角度10%的隐患,构成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上述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刚察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对该企业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包括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等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帮坡角过大,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均会降低台阶或边坡的稳定性,易发生边坡滑坡甚至坍塌事故;增大上山道路坡度将给车辆的安全行驶带来重大的隐患。


  案例四:青海天鑫铝业有限公司安全设备设施隐患违法案。2022年3月24日,省应急管理厅在对青海天鑫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年产10万吨铝精深加工项目存在引锭托盘架卷扬系统钢丝绳型号不符合要求、深井铸造结晶器冷却水监测系统和铝液液位传感器未与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铝液应急排放池容量小于最大铝液排放量、未设置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急水源、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等多项违法行为,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省应急管理厅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深井铸造工艺是把有色金属合金熔融液体注入铸锭模盘,使用冷却水持续对金属降温,向下延伸至充水的铸造井中,形成圆形或方形的金属棒材或板锭的一种铸造工艺,多用于铝合金棒材铸造。高温熔融铝液和水接触后,水温迅速上升蒸发为气体,一旦发生铝液外溢流入铸井,冷却水瞬间蒸发膨胀,就会引发爆炸事故。近年来,国内发生多次深井铸造爆炸事故,暴露出部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设备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2019年以来,应急管理厅对全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围绕铝液液位监测、冷却水系统、紧急切断连锁闭环等7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消除铝加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省应急管理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消除了重大事故隐患,也对全省铝加工行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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