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燃气安全 > 安全聚焦 > 正文

市安委办关于做好近期本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的提示

2021-11-08 10:41

  第四届进博会已经胜利开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于11月8日召开。临近年底,商业促销、生产加工、建筑施工、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高强度运转,赶工期、抢进度,违规作业引发各类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风险增大。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沈阳燃气爆炸、杨浦区塔吊倾覆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力推进隐患清零,推动落实全域、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以事故为鉴,各报建报监工地应当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牵头,连同设备安装和维保单位,对现场所有塔吊和人货梯进行一次维护和保养,对现场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工进行一次专项安全警示教育。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地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禁止一级施工动火,二级和三级动火作业要向上提升一级实施管理。因故停止施工的工地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每一个工地都纳入管控范围。从严管理施工人员出入,确保现场人员总体受控,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必须到岗履职。


  要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加强对前期排查出的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攻坚。11月1日-15日,要督促相关企业暂停各类涉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危险作业,并责令尚未消除重大隐患的企业暂时停用相关设备、撤出相关人员。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控制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变更,禁止在爆炸危险环境场所从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严查进出厂区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11月1日-15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使用(发证)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巡检频次和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对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实施24小时全覆盖视频监控,对重要技术参数和气体泄漏检测等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行。要严格控制工艺变更,涉及间歇式化工反应工艺的化工企业,不得实施生产工艺变更调整;原则上禁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以及小试、中试和新改扩项目的试生产活动,确需开展的要提前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确保安全;加强车辆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卸、收发货环节“四必查”。要强化重点品种安全管控,对纳入特别管控目录的,严格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物品、城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实名购买和销售登记制度;重点区域附近及外环以内(不含外环)加油站一律停止散装汽油销售业务。


  要结合教育科研系统单位实际,提醒和督促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研判分析,加强对科研院所、学校内的消防、宿舍、实验室、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存放库(室)、高压电力设施、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超强等试验环境、生物安全实验以及地下车库、电动新能源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检查,加强仪器设施设备的检测和巡检,实施动态化的风险隐患清单管理机制,确保本单位风险可控。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紧急处置、逃生培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启动疏散撤离预案,保证人员安全。


  持续深入开展第四届进博会社会面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紧盯超高层建筑、厂房仓库、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和“九小”场所等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商住混合体建筑、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落实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严管严控措施。各区要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围绕“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擅自采用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等消防隐患,开展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排查,进一步降低火灾风险。相关部门要健全隐患抄告、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督促公共娱乐、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化工企业、在建工地、文博建筑等12类重点行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隐患自查自改、重点部位管控、实名制值守、员工培训等各项措施,严格动火作业、装饰装修等重点环节管理。持续推进“密室逃脱类场所”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严查沿街商铺“三合一”问题,对前期已经整治但仍有“回潮”的,以及消防安全隐患难以有效根除的“三合一”场所要重点排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以燃气管道占压、混用气源、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等为重点,紧盯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等突出风险和销售、使用、工程施工等重点环节,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滚动排查和督促整改。要严格执行燃气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狠抓各类影响燃气管网安全的施工安全隐患,确保现场措施到位。深入开展“沪瓶安”百日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黑瓶黑气”等违法行为。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全市燃气隐患管网改造,消除老百姓身边的定时炸弹。加快推动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做好燃气泄露、燃气设施损坏等燃气安全应急抢险演练,开展对用户的用气安全宣传和指导,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与处置效果。


  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检验超期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严禁无资质安装、无证上岗,严禁违规违章操作,做好应急值守,确保辖区特种设备安全。


  要加强水上客运专项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单位针对客船风灾、火灾、碰撞、触礁以及通过复杂通航水域等安全风险落实专项防控措施。深入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六区一线”“网上临时拼车包车”等重点车辆以及重点路段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力度,落实落细安全防控措施,严肃查处违章作业等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两大机场和繁忙航路的气象预报预警,加强机组人员安全教育、确保飞行安全。


  要毫不放松抓好轨道交通、电力、文化旅游、民爆、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遏制与防范事故发生。


燃气安全
 
热度排行
 
 
公示公告
 
友情链接
主管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主办单位: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沪ICP备:沪ICP备1001982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