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据濮阳市政府获悉:为切实做好“气化濮阳”过程中的农村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市农村过一个安全幸福的春节,日前,濮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防止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了农村燃气安全管理的对象、重点和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对象为:全市所有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及安全设施设备、全市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农村居民用户及燃气具、全市农村经营性燃气用户及燃气具。管理重点包括:农村燃气管网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用),农村燃气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农村燃气管网建成投用后的安全保护等。重点治理的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共有7种,包括: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燃气经营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行为,违规占压燃气管网、野蛮施工危及燃气管道安全行为,打孔盗气行为,单位用户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容器违规储存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具行为,居民用户使用不合格的炉灶、器具、胶管行为,用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