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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20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2017-09-22 08:56

  近日,为加快推动石油天然气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能源局、海洋局等20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联合惩戒对象为石油天然气行业从事勘探开发、储运、加工炼制、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等业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被列入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相关领域从业资格或权利的限制、安全监管监察方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环境保护方面、税收征管方面等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能源局、海洋局等部门制定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并按照职能分别对相关业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推送至参与失信联合惩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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