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燃气安全 > 安全聚焦 > 正文

全面部署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16-06-20 09:1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6月份期间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统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安全文化精品博览会、事故警示教育等“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隐患曝光、典型经验、科技强安、应急演练、身边隐患随手拍等专题万里行活动,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保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在年初召开的全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强调,要认真组织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广泛开展部(省)长与厂长(矿长)谈心对话,深入宣讲,推动落地生根,要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此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先后通过印发指导意见、召开会议等方式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指导活动深入开展。

4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文艺巡演,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展览,安全生产公开课,安全生产巡回演讲,安全生产主题征文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安全生产万里行”全市行、全省行和常年行工作机制,组建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制作“安全生产报告”等调查性栏目,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会同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层层策划打造安全隐患曝光平台、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守护生命主题演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精品力作。

51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全面部署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重点任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徐绍川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提高安全月和万里行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宣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要把执法公开曝光作为安全生产万里行的重中之重,推动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月开展1-2次集中执法媒体曝光行动,切实做到一企被执法、万企受教育,一处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持续向全社会释放严格执法的强烈信号。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正式启动

61日,正值第15个安全生产月的首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全面启动》的报道,正式拉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安全生产万里行组委会于今年4月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由安全生产万里行组委会领导带队,由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中国安全生产报等主流媒体记者共同组成万里行采访团。4月中旬,采访团围绕“强技强安”主题先后深入陕煤集团黄陵矿业公司、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杏山铁矿、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和北京昌平区宏福工业园区生产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以题为《智能化圆了煤矿人的“地面采煤梦”——专访黄陵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范京道》、《厉害!以后动动手指就能救火、采矿啦》介绍了科学技术在保障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5月中旬,万里行采访团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赴江苏省进行采访,并首次邀请安全专家随行,为企业把脉会诊。采访团分别在南通市和盐城市深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陶氏益农中国有限公司、吉宝船厂、上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西蒙电气等多家企业,以及盐城市建湖县、盐都区等两个基层街道安监站进行采访,在挖掘典型经验的同时,随行安全专家指出了所到企业存在危险化学品仓储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督促其尽快整改。人民日报刊载《危化品监管有巧招》,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播发《危化品存放不规范,不知火灾报警》,人民网刊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启动,敲响安全警钟》的报道,引起各有关方面积极响应,有效推动了危险化学品重点工作落实,切实发挥了万里行活动采访、督导、宣传“三位一体”的作用。

燃气安全
 
热度排行
 
 
公示公告
 
友情链接
主管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主办单位: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沪ICP备:沪ICP备1001982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