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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专业委员会更名、调整和续任的决议

2016-04-13 14:29 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文件


  沪燃协(2016)字第03号
                                                         
  关于部分专业委员会更名、调整和续任的决议
  去年下半年,协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为进一步加强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的作用,根据各专业委员会多年来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协会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讨论决定,部分专业委员会更名、调整和续任,具体决议如下:
  一、根据液化石油气专业委员会、燃气具专业委员会多年来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其工作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为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现经市社团管理部门初步同意,分别更名为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液化石油气分会和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燃气具分会。
  二、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工作,适应市场化、信息化、公开化的要求,更好的与政府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对接。鉴于协会物资设备专业委员这些年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挥的主要功能,现调整为燃气造价定额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主任单位由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原主任单位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为副主任单位,其他副主任单位不作调整。秘书长单位调整为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三、协会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科技专业委员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不作调整续任。本届协会各分会、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同期。

  

  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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