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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器具备案过期也要保障售后服务

2013-03-07 16:58 沪燃网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日前在对燃气器具备案过期企业梳理中发现有两家企业的售后服务合同已到期,而且销售企业已无法取得联系。上海市燃气管理处通过官网发布催办公告的方式要求原备案企业尽快至市燃气管理处落实售后服务手续。同时将相关情况以信件方式通知生产单位,希望其能够督促原备案单位。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提醒其他备案企业在退出上海销售市场后仍应保障已售产品在判废期内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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