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燃协字(2012)第5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燃气行业商用燃气器具能效和环保优质产品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燃气行业商用燃气器具能效和环保优质产品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12年度商用燃气器具能效和环保优质产品评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受理地点:
1、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25日为2012年度的商用燃气器具能效和环保优质产品评定的申报时间,超过申报期限的,将安排到下一年度评定。
2、受理地点: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秘书处(汉口路193号403室);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至15:00。联系电话:63230789、63230795,联系人:缪金强、赵梅青;邮政编码:200002。
二、申报表的获取:
三、申报表填写要求:
1、每一品种、规格的产品各填写一式三份,文字部分用电脑打印或蓝黑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楚,复印件统一为A4纸,字迹须清晰。同时申报多个品种的,申报表中的企业基本情况部分,可以在一个品种填写后,其余的可省略。
2、产品照片统一为6寸彩色照。
3、申报材料中的文字部分及产品照片均须附电子文档。
四、评审费用
1、本协会会员单位每申报一个型号、规格(同时拥有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气三种气源的视为同一型号、规格,下同)的产品缴费3000元。
2、非本协会会员单位每申报一个型号、规格的产品缴费4500元。
评审结束后,对未被评为优质产品的将退还50%的费用。
3、检测费参照检测收费标准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