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文件
沪燃协字(2010)第9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上海市燃气行业
商用燃气器具能效和环保优质产品评定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燃气行业商用燃气器具能效和环保优质产品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10年度商用燃气器具能效和环保优质产品评定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受理地点:
1、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9月10日为2010年度的商用燃气器具能效和环保优质产品评定的申报时间,超过申报期限的,将安排到下一年度评定。
2、受理地点: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秘书处(汉口路193号403室);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至15:00。联系电话:63230789、63230795,联系人:缪金强、赵梅青;邮政编码:200002。
二、申报表的获取:
《上海市燃气行业商用燃气器具能效和环保优质产品评定申报表》可在协会沪燃网(http://www.smga.org.cn)下载,也可向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秘书处索取。
三、申报表填写要求:
1、每一品种、规格的产品各填写一式八份,文字部分用电脑打印或蓝黑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楚,复印件统一为A4纸,字迹须清晰。同时申报多个品种的,申报表中的企业基本情况部分,可以在一个品种填写后,其余的可省略。
2、产品照片统一为6寸彩色照。
3、申报材料中的文字部分及产品照片均须附电子文档。
四、评审费用
1、本协会会员单位每申报一个型号、规格(同时拥有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气三种气源的视为同一型号、规格,下同)的产品缴费3000元。
2、非本协会会员单位每申报一个型号、规格的产品缴费4500元。
评审结束后,对未被评为优质产品的将退还50%的费用。
3、检测费参照检测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商用燃具 能效和环保 评定 通知
抄送:市燃气管理处、市燃气安全和装备质量监督检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