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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液化石油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07-14 08:14

  日前,浙江温岭发生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致多人伤亡。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本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近日,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液化石油气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哪些方面开展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开展槽车运输和瓶车运输。


  (二)各液化气经营企业要结合本市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重点排查液化气场站和装卸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三)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应加强配送过程管理。配送人员应遵守交通秩序,不得超速行驶和违规停靠。不得私自运输、销售非本企业充装的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不得私自存放企业气瓶。要确保配送到户后的安全接装。


  (四)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完成基础用户数据清查,贯彻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加快存量用户的梳理和合同备案。确保与液化气市级监管平台数据实现用户信息、气瓶信息、车辆信息、充装信息、气瓶随车信息、订单配送信息、入户安检信息的完整接入。


  如何组织用户侧隐患排查治理?


  (一)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要持续开展使用环节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排查调压器和连接管安全隐患,引导用户选择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商用燃具,同时帮助用户规范安全用气行为。


  (二)各区燃气管理部门要组织做好餐饮用户“一户一档”录入和汇总。


  如何打击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一)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工作部署和落实,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查处,同时结合燃气行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对涉嫌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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