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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抽查64批次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 全部合格

2019-04-09 09:04

  2019年3月2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8年广州市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在广州市生产领域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3家企业生产的64批次产品,其中液化石油气38批次,车用液化石油气26批次,经检验,全部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2018年广州市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进行,车用液化石油气对蒸发残留物、马达法辛烷值MON、蒸气压(40℃,表压)、气味、游离水、最低蒸气压(表压)为150kPa的温度、C5及以上组分、二烯烃(包括1,3-丁二烯)、硫化氢、总硫含量(含赋臭剂)、铜片腐蚀(40℃,1h)、密度(15℃)等十二个项目,按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进行检验;液化石油气对残留物、蒸气压(37.8℃)、硫化氢、总硫含量、铜片腐蚀(40℃,1h)、组分、游离水、密度(15℃)等八个项目,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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