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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公示的通知

2018-09-10 14:30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和《上海市标准化条例》等有关规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制定了《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9月10日-9月24日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wyh@smga.org.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230789


点击下载 

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1 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 工作大纲.docx

附件3 征求意见函.docx

附件4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docx

附件5 送审报告.docx

附件6 审查会会议通知.docx

附件7 审查会会议纪要.docx

附件8 报批签署表.docx

附件9 报批报告.docx

附件10 标准封面.doc





  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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